农家草莓铺

@小盘子

【凌李】我的一个医生朋友

 @发条包 我的一个警察朋友

的李熏然视角

也可当独立故事


我断定自己一定是会孤独终老的。


说我穷清高也好中二病也罢,但如果你拥有和我相似的恋爱史,我是说那种买单送花车接车送贴身守护还差点儿豁出老命却仍旧被十动然拒的恋爱史,我想你大概会理解我的一点执着。


我从来都明白挣扎和消沉毫无作用,也不愿做个怨天尤人顾影自怜的人。我有一个传统模式下的和美家庭,有个做警察做到极致的老爸,而我也把他的衣钵继承得不错。我想,既然在家庭和事业上顺风顺水,在别处便可不再奢求。可是老天爷待我不薄,在和我开了一个玩笑以后,又送给我一个最珍贵的礼物。


一位同性的爱人。


他叫凌远,是一名医生。十四岁就念大学,附院最年轻的的院长。可是他从来不骄傲,只说熏然你不知道,当没有任何事、任何人值得你分心的时候,学习和工作就成为了唯一的人生意义、救命稻草。他还说,遇到我之后,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翘课回家写情诗,翘班出去谈恋爱。


一个青春期比我还滞后的傻老凌。


其实他的人一点都不像他的名字一样冰冷冷的。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送我爸去附院做一个小手术。结石问题不大,却特别疼,我爸头发都疼湿了,嘴唇也疼得发白。


他亲自出来接待,头发整理得一丝不苟,一尘不染的白大褂里是熨得齐齐整整的浅蓝色衬衫和条纹领带,眉心微皱,嘴唇紧绷,是专业又干练的标准模样。我毕恭毕敬叫了声凌院长。凌院长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递给我,让我给我爸擦汗,抬我爸下车的时候,他又自己伸手护在我爸头顶上。


我知道这样周到的照顾并非没有我爸身份特殊的原因,但我相信这种无微不至和其他人表面上的阿谀奉承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他认真的时候眼睛里别无他物,却藏着深深的暗涌,盯着看久了,就容易被卷进去。


后来我发现了他的小秘密。医院的走廊总是南北通透,有阴凉的穿堂风,可是那天的夕阳特别好,手术结束后他被人围在走廊中央,斜斜的从窗户洒进来,落在他的发丝上,形成随风跳跃的光。可我知道即使没有阳光也没关系,他站在那里,就是光源了。


他自如的应付着,脸上是官方又不失礼貌的笑,可左手却时不时抚过左肋,下巴微微的发抖,我知道那是用力咬牙导致的。他在撑。


于是我还穿着笨重的制服,顶着一身臭汗傻傻的就冲过去了,我想我要给他敬个礼,表达我的尊敬和感谢。可站在他面前时,他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我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并拢脚跟鞠了一躬,对着他傻笑。


再后来我攥着他的手不肯松开,他竟也任由我把他拽到一边。他是医生,却还是微笑着听我说完了那些老生常谈的养胃注意事项。他太和蔼,导致我最终也没有说出其他的话来,最后还是呆呆的说了声谢谢。


我煲的汤其实很难喝。这件事我是不知道的,在我开始每天给他送保温桶的时候。那时他总是微笑着把保温桶接过来,道谢的方式却有了变化:

李副队别这么客气。

小李警官劳你费心了。

熏然,谢谢你。


有次凌院长上手术去了,韦主任被我逮到正在偷喝我给他煲的汤,表情却难以言喻。我在他惊讶的目光下抢过他手里的勺子尝了尝。竹笋还没煮透,鸡丝淡而无味,是失败的。我当下的心情很复杂,可是却突然觉得胜券在握。


在给我爸办离院手续的那天,我提着同一只保温桶去找凌院长下出院医嘱。汤我尝过了,笋脆肉鲜,油盐刚好。他低头写字,额发遮住了眼睛,很安静,可我却感觉耳边嗡嗡作响,像在赛车,绕过了那边竹林就能看见辽阔的海。


我本来觉得孤独终老也很好,如果一个人的灵魂完整,那他就不需要另外一个灵魂再来补充什么。可是如果是这个人的话,我想我那点微弱的执着,就让他去死吧。


我和他说,保温桶可以留给他,但是我爸出院后我就不会再来了。我看见他握笔的手微微一滞,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勇气从脊梁骨倏然灌进双臂、填满胸腔,然后直觉和本能让我说出了后面的话:除非你答应做我的男朋友。


我心里其实是忐忑的,像是重刑犯在等待判决。可我却笑得胸有成竹,因为我相信以他的风度和为人,输也不会让我输得有多难堪和尴尬。


我和那几乎要跳出来的心脏对抗着,捧着那本医嘱缓缓走到墙角,我从指缝里睁开眼睛,空白页上笃定地写着严整清峻的三个钢笔字。


答应你。



我同他就这样开始了交往。


因为彼此职业的特殊性,我和他并不拥有太多的独处时间,可是就在这些被压缩过的点滴时间内,我完整的拥有了他不属于凌院长的那另外一面。


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和他展开过关于星座的话题,我说壮哉我大狮子座爱家顾家找我准没错,可他连自己的星座也不知道,只说如果要用星星来形容自己的话他一定是冥王星,自私凉薄,独善其身,在不被光照耀的地方自转着。


可是这颗凉薄的星球会为我做饭。看到他那平日里执“肝胆第一刀”的手在那淘米洗菜我总是觉得很可爱。每次我都会从温暖的被子里被饭菜香气拽起来,再把下巴粘到他宽厚的脊背上去。他就给我塞块西红柿,再低声说我是小馋猫,我耍无赖说我就馋你了怎么着吧,然后他总会如我愿地回身给我一个吻,解了我的馋。喝到他煲的汤,我才真正知道,美味和爱人,是真的会让人情不自禁咧嘴傻乐的。


有阵子他忙得披星戴月,附院和杏林分院两头跑,路上会经过好市多,早上我醒来时总会在枕头下摸到两个焦糖布丁。我执行任务回来带了两支狮子笔,一只面瘫脸一只粗眉毛,他拗不过我,就随身带着。想象他一本正经的脸,白大褂口袋里插着一支滑稽的狮子笔,我就算一身疲惫也会笑出声来。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自己的眼睛,总觉得圆圆的没有杀伤力,连盘问的时候气势都弱了一半。可是他说他最喜欢我的眼睛,说我的眼睛像恒星。有次狮子座流星雨,他开着他的黑色别克带我到山顶,流星雨没看见,却只等来一场大雨。我泄气,他顶着湿漉漉的额发揽着我,亲吻我的眼睛,低低的说:没关系,流星雨转瞬即逝,可是我拥有了不会陨落的整片银河。


其实老凌平时一点也不浪漫。有次他带队下乡去做技术扶贫,回来时给我带了一束花……棉花。他说那村里啥也没有,地里就棉花最多,花冠怪可爱的,像我卷呼呼毛绒绒的脑袋。睹物思人,就特别想我。


我用撅嘴回应了他的奇谈怪论,把这几枝棉花带到队里,插在办公桌上的牛奶瓶子里,白花花的小绒球还挺可爱。新来的同事小罗看见了惊呼一声:师父,你家那位还挺时髦!我当时还看着他一头雾水,后来查了查才知道,这种传统意义上的经济作物已经成为了时下最流行的韩系花材,花语是:珍惜身边人。


我们第一次做的时候,说实话特别疼。他把我搂得紧紧的,一遍遍叫我的名字,在我耳边说熏然要不我们不做了好不好。我不让他开灯,黑暗无边,我也第一次看到了他眼睛里的怯懦。不是害怕也不是畏惧,只是担心我。我想我应该再英勇一点,纵使身体在排斥,旁人不会懂,情理也不相容,我依然愿意骄傲地与他成为一体,永远不分离。


所以我牢牢地抱紧他,打开灯看他眼里的坚定,和他眼中我自己的坚定。我坚定得没有错,痛苦之后就是无边的欢愉。如果一个人能占领我所有的感知和痛觉,我想,绝对不能让任何一个人把他从我身边带走,谁也不行。


他真好。


可是不知是不是我之前心如止水的状态成为了一种诅咒,最害怕的告别总是来得措手不及。


我们的事情被我家里知道了。我妈一直哭,我爸点起了抽屉里放潮了的烟一直沉默。半晌要我把老凌的电话给他,我知道就算我拒绝,位高权重如他也有千百种方法去获取,就像他有千百种方法能让我们分开一样。


我爸脾气不好,可他也没有动手打人,只是软硬兼施的让我们摆清利害。话里听来语重心长,可绵里藏针句句扎在老凌身上,说我从小乖巧听话,只是遇见了他才这般离经叛道。他不说话,只低头挨训,像是做错了事的小孩。可我知道我们没有错。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不像凌院长的样子。


我们没有错,可是还是被惩罚了。我爸最后还是给了我们一个不是选择的选择。我知道,这次我爸是真的生气了。我们总有一个要离开,不是他就是我。


我怎么能拿走他的救命稻草呢。我第二天就申请到邻市的内勤去从事文职工作,走的前一天我去了医院找他,他有轻微的洁癖,我看见院长室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干净,他基本不把个人物品带到办公室来,整理好的盒子里只有一副眼镜,那个我留给他的保温桶,还有那只粗眉毛的狮子笔。


我鼻子忽然就酸了。再次庆幸我比他先做了选择。我把一次跨省侦破案件授勋的徽章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这天,我和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骄傲告了别。


他看着我一言不发,我知道我们之间就算沉默,他也一定知道我的想法。果然,半晌他拿过那支狮子笔,扯下一张便签写下三个字交给我。


答应你。



邻市的空气闻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内勤办公楼里一样坐北朝南的走廊里只有酸腐的气息和扬不起来的灰尘,再也没有第一次见到他时,让整个走廊都亮堂起来的阳光了。


埋在档案室里的卷宗堆得比人还高,牛皮纸袋里装的线索捋也捋不清楚。我埋在那些文件里,每天和一桩桩悬案相依为命,那些未解之谜像一个个老旧又无解的梦,让我的衣服上都被染上陈腐的味道。但是有段回忆,不用我去擦,却一直明亮如新。


我记得那段时间有个新闻,说是冥王星因为太小太远太冰冷,所以被踢出了九大行星。

但是我想啊,他说过我是他的恒星。

我知道,他再远再凉都好,永远都不会在我的星系里被除名。


其实也不是没有过他的消息。有人说他和儿科新来的女医师确定了恋爱关系,郎才女貌,羡煞旁人。也有人说,他一直一个人,过着三点一线单调乏味的生活,只有医疗改革才是他生活的重心。


可我只要知道,他没有脱离他的轨道,他还紧紧地攥着那根救命稻草,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就在我终于从那充满霉味的档案室中拔身而出,拥有独立办公室的第二天,小罗给我来了电话,恭喜我成为办公室主任。虽然他早就不是我的徒弟,却依旧还是最了解我的人。他还是喜欢时不时给我来电话聊天,还是喊我师父。


在和我报备了我父母的近况和队里的谁谁谁泡了新妹子的八卦之后,他在听筒那头停顿了几秒,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了五个字:

他要结婚了。


谁?

我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嗡了一下。

电话那头又沉默几秒。我能感受到他在十分痛苦地斟酌着更为恰当的措辞。


最终他是这样回答的:

……你的一个医生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我曾经幻想过,他如果跟另一个人走向幸福,我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幻想过自己大闹婚礼现场,从新娘的手中把他抢过来,像每一部happy ending的爱情电影一样。也幻想过自己在他婚礼上大醉一场,然后毅然决然的离开,像每一部以丧结尾的文艺片一样。


可我最后还是决定默默的祝福,如果此刻再沉不住气,那么所有的坚忍和承受就都白费了。如果冥王星可以得到温暖,那又何必在意他在哪个星系呢。


可我没想到他竟然托小罗给我递了请柬。粉红色的封面,飘着淡淡的香气,相隔千里我就已经闻到了相许一生的甜蜜气息。


小罗说,婚礼在室外,场地很宽,韦主任李主任,你熟悉的他的好朋友都会来。你不去也没关系,不去也是天经地义。可我说,如果当面的祝福是他想要的,那么我一定要去。我应该把这最后的勇气豁出去,毕竟这勇气当时是他给我的。


我从柜子里面翻出了自己最贵的一套西装,开车到市里买了一个藏蓝色的领结,把头发理得短短的,对着镜子整理了很久。很好,看上去很精神,一点也不颓废。


他的婚礼办在室外,拱门两侧飘着很多氢气球,甜品桌很精致,圆顶的欧式舞台四周白色的帷帐随风飘动。舞台离拱门还有些距离,步道上铺着红色的地毯,两旁绽放着白色的花束。


我想象着美丽的新娘穿着白纱,挽着他的手走过这条步道的样子,在神父和亲友的见证下许下一生的誓言,一定圣洁又甜蜜。


傍晚的时候他出现了,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头发一丝不苟,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深邃眼睛可以把人卷进去。那种阳光也和他一同出现,斜斜从云缝间洒下来,落在他的发丝上,形成随风跳跃的光。


他拿了一束洁白的捧花,系着同样洁白的缎带,那花冠毛绒绒的,看起来特别熟悉。可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觉得纵然有千言万语,却还是说不出来了。


按照以往参加婚礼的经验,冷盘上了,新娘就要出现了。我转身去拿香槟,却被侍者引到一扇门前。我笑着说讨个酒喝有这么难吗,他说不是,人生重要时刻,您先把眼泪擦擦。


确实是人生重要时刻,也没别的时候比这更难忘了,我苦笑。然后我看着他他把那扇门打开了,我以为后面会是洗手间还是别的什么封闭场所,能让我把仪容好好的整理一下。


可那门一打开,却有极亮的白光照过来。谣耀眼的强光逐渐消退,我好不容易睁开眼,却看见门的另一边就是那条铺着红毯的步道,他捧着花现在步道的尽头,就是光源本身。


我张大了嘴看他,此刻的他完美得无可救药,而我所有精心的打扮都被我的狼狈毁掉了,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傻,可我却无处可逃。追光打到了我的身上,宾客的目光注视着我,我不知所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却看见他在微笑,然后向我伸出一只手。


我突然耳鸣起来,身侧纷扬而下的花瓣让我更加不知所措。直到他用那戴着白手套的手拿起话筒,那最熟悉的声音和最老土的承诺,穿过长长的步道传进我的耳朵里。


熏然,我们结婚吧。他说。


宾客们终于欢呼起来,我的听觉逐渐恢复,泪腺却突然崩掉了。我想起了什么,连忙从口袋里翻出那张请柬。丧气如我竟然从未打开看过,新人一栏上是他的亲笔字,工工整整的,我和他的名字。


我幻想过我们的一千种结局,却没有考虑过再次成为主角的可能性。原来他从未脱离我的星轨。根本没有什么“最后的勇气”,因为他给我的勇气是无穷的。上天给了我第二次机会和双重的幸运,我不再害怕,也不会迟疑。


步道好长,我已经忘了自己是怎样跑到他的跟前,他微笑着抱起我旋转,轻轻吻我哭肿的眼睛,那捧软绵绵的棉花就戳在我们的心口。


我的眼泪鼻涕也把他的高定西装给毁了,然后我记得我在他耳边说了三个字。


答应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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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条包 七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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